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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规范农村公共权力运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办点示范,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提供政治保障。
一、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田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抓住补贴面积公示审核、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涉农资金管理分配等关键环节,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克扣抵顶、低效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一是要抓好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各县市区选择一个乡镇办好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行。二是要继续规范村财民理乡监管,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方式和程序。三是健全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省《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能,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抓好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二是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认真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解决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用电用水、务工经商、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畅通农民诉求渠道。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力求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四、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建设
每个县市区要求选择1个乡镇、2个村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镇的创建要围绕组织领导、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监督检查、特色工作六个方面开展工作,示范村的创建要围绕村级监督组织建设、廉政教育、村务党务公开、便民服务、村务管理、“三资”管理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同时,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农廉办则重点联系一个乡镇或一个村,采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办点的方式开展示范点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农廉办要及时掌握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要保证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在工作经费、条件保障上加大支持投入,安排示范乡镇和村的工作经费。三是要充实人员力量。要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职数等,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二日